该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,严格遵循法律规定,不同类型案件时限不同:
1. 民事二审案件: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;
2. 刑事二审案件: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2 个月内审结,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、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,可以延长 2 个月,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;
3. 行政二审案件: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。